关于核拨部分党务活动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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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党委:

为了进一步促进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党员教育提供保障,更好地发挥分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2009年5月20日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将部分党费核拨给各基层党组织,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拨原则

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我校60%的党费上缴省高校工委,40%的党费留存学校。本次核拨党费工作,本着有利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利于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有利于促进党员学习实践活动的原则,以教工党员交纳党费数额为主、适当参考学生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核拨。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分党委除本次给予核拨党费之外,仍按其当年缴纳党费的50%进行核拨。

具体核拨额度见附表。

二、使用范围

给基层党组织核拨的党费是党员教育经费的重要补充。本次核拨的党费主要用于党员学习实践活动、党员经常性教育、订阅党报党刊、购买党的书籍资料、党员学习和活动阵地建设等。

三、几点要求

1、使用党费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分党委要严格按照规定范围使用党费,严禁不符合使用范围的任何支出。

2、本次核拨党费支出,须认真执行学校财务制度,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具体报销和审批程序为:各分党委承办人填写《山西财经大学报销汇总单》(详细说明开支用途);分党委书记在票据和汇总单上签字;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3、本次核拨的党费,由分党委统筹安排使用。要把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的地方,厉行节约,超支不补,结余留用。

附件:2009年核拨党务活动经费额度一览表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抄报:杨怀恩书记、原梅生校长

抄送:财务处

附件

2009年核拨党务活动经费额度一览表

基层党组织名称

核拨额度

经济学院分党委

8000

统计学院分党委

8000

财政金融学院分党委

10000

国际贸易学院分党委

10000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党委

8000

信息管理学院分党委

10000

工商管理学院分党委

10000

会计学院分党委

10000

旅游管理学院分党委

8000

公共管理学院分党委

10000

法学院分党委

10000

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党委

8000

经贸外语学院分党委

10000

文化传播学院分党委

8000

应用数学学院分党委

8000

环境经济学院分党委

8000

体育学院分党委

8000

对外交流学院分党委

4000

研究生学院分党委

4000

MBA教育学院分党委

4000

继续教育学院分党委

4000

机关分党委

10000

教科分党委

8000

后勤保障处分党委

8000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分党委

10000

华商学院分党委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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