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财经大学委员会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考核体系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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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实现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目标化管理,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基层党建工作实绩,充分发挥分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把我校基层党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考核体系是我校实施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载体,主要明确各分党委党建工作的目标和要求,是校党委考核分党委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各分党委书记是基层党组织实施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考核体系的第一责任人,党委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是实施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考核体系考核工作的责任部门。

第四条 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考核体系每年年初修订一次,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年末考核一次。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考核体系分为三个部分,包括基本目标、重点目标和创新目标。基本目标和重点目标实行百分制,创新目标实行加分制。

第六条 基本目标涉及党建工作各个方面,主要包括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建基础工作、领导群团工作六个项目;重点目标为本年度校党委确定的重点工作内容;创新目标主要包括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等内容。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七条 学校成立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考核体系实施工作领导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考核体系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第八条 由领导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党委各工作部门和群团组织,共同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考核体系的日常考核工作。

第四章 考核方法

第九条 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第十条 考核工作采取有关部门日常检查、分党委年度自查、领导组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 有关部门日常检查主要采取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记载、专项工作检查、基础工作检查等方式进行,一般每个季度进行一次,检查结果要及时整理和归档,必要时也可以进行通报。

第十二条 分党委年度自查工作可与本单位目标责任制自查工作结合进行,由分党委按照考核体系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于每年底前报领导组办公室。

第十三条 考核领导组考核采取“听、看、谈、评”的方式进行,即考核组听取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建工作完成情况汇报,查看有关资料,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了解有关情况,结合有关部门日常检查情况,最后由考核组按照考核体系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评分。领导组年度考核可与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进行。

第十四条 未列入考核体系,但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有关工作,分党委可将情况单独报告,并申请加分。

第五章 考核结果及运用

第十五条 考核结果按照基本目标占50%、重点目标占30%、创新目标占20%的比例换算为百分制。按照得分高低划分为四个档次:总分在90分(含)以上为优秀;总分在70(含)—90分为良好;总分在60(含)—7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 根据考核结果,对取得考核优秀成绩的分党委进行通报表彰,对考核成绩优秀且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分党委,自考核结果反馈之日起,限期三个月进行整改,并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或诫勉。

第十七条 考核结果作为校党委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分党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同时取消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本年度评先选优资格。(1)单位工作出现严重问题,受到学校或上级通报批评;(2)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问题,受到学校或上级查处;(3)安全稳定工作出现严重问题,受到学校或上级批评;(4)出现其他严重问题。

第六章 考核要求

第十九条 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被考核单位情况。

第二十条 被考核单位要正确对待考核工作,客观反映工作完成情况,认真负责地向考核组提供有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 违反考核工作纪律,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山西财经大学促进科学发展的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考核体系

类别

项目

内容要求

分值

考 核 标 准

自查

得分

考核

部门

考核

打分

最后

得分

100

领导

班子

建设

20分

坚持理论学习,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好。

4分

重视班子思想政治理论建设,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做到时间、人员和内容三落实,理论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无记录扣2分,记录不详扣1分。

宣传部

4分

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校党委的各项决议决定,及时完成校党委安排的各项任务。传达上级精神不及时、不到位扣1分,落实党委要求不及时、不到位扣1分。

办公室

坚持民主集中制,党政班子团结好。

4分

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重大事项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造成不良后果扣2分,班子成员职责不清发生扯皮推诿现象扣1分。

组织部

4分

每年召开一次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有请示、会后有报告,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不按时召开扣1分。

组织部

坚持群众路线,服务师生工作好。

2分

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师生调查研究,并形成有价值的书面调研报告。班子成员少一篇书面调研报告扣1分。

组织部

2分

认真执行班子成员联系教研室或班级制度。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好扣1分。

组织部

支部

组织

建设

20分

党支部设置合理,班子健全,战斗堡垒作用有效发挥。

5分

党支部机构设置科学,党支部委员会按时换届,支部委员出现空缺能及时增补。党支部设置不科学扣1分,委员会不健全、不按时换届扣1分,委员不及时备案扣1分。

组织部

5分

注重党支部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实行党支部书记上岗培训制度。对新任支部书记不培训扣2分。

组织部

党支部工作规范,管理到位,组织生活正常有序。

5分

重视党支部建设,年初有安排、年末有总结;每学期研究一次支部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基层党建会议。年初不安排扣2分,少研究一次支部工作扣1分,不开党建会议扣2分。

组织部

5分

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开展,“三会一课”制度执行规范。每少一次组织生活扣1分。

组织部

干部

队伍

建设

10分

提高干部队

伍整体素质

5分

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本单位处、科级干部考核或考察有关工作,能对本单位处、科级干部使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能积极配合工作扣2分。

组织部

5分

加强干部教育培养,促进干部成长成才。不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干部发生问题扣3分。

组织部

100

党员

队伍

建设

30分

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党员队伍结构不断改善、质量不断提高。

3分

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统筹安排全年党员发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学校下达的发展计划。不按计划发展党员扣2分。

组织部

3分

发展党员预审、审批材料报送及时,内容真实准确。预审或审批材料报送不及时扣2分,材料出现严重错误扣2分。

组织部

3分

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在青年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二三年级大学生和研究生中发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比例低扣1分,不在重点人员中发展党员扣1分。

组织部

3分

指导预备党员按时递交转正申请,及时研究预备党员转正事宜。因组织原因导致预备党员不能按时转正,每发生一例扣1分。

组织部

党员管理规范,工作扎实。

2分

建立健全党员信息库,有专人维护,及时更新,每学期末按时报送党员信息。不及时上报信息扣2分。

组织部

3分

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掌握流动党员底数和流向,建立有效联系、管理和服务机制,确保党员管理全覆盖。机制不健全扣1分,流动党员底数或去向不清楚扣2分。

组织部

3分

按时收缴党费,及时准确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上缴党费不及时扣2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不及时1分。

组织部

2分

加强党员纪律管理,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对于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党员,以及违犯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的党员,及时做出处理。发现违纪党员不做处理扣2分。

组织部

党员教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3分

根据不同时期形势任务和中心工作,确定党员学习教育主题内容,对学习教育活动进行统一部署。未对党员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扣2分。

组织部

3分

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员教育活动,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增强党员先进性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未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扣2分。

组织部

2分

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为党员活动提供必要场所。没有固定场所扣1分。

组织部

党建

基础

工作

10分

党建制度健全

5分

加强制度创新,健全规章制度,重点是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制度、联系群众制度等。少建立一项制度扣1分。

组织部

注重党建理论研究

2分

积极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探索党建和思政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不断取得新成效。没有研究成果扣1分。

宣传部

重视党建工作宣传

3分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党建工作经验,树立党建工作典型,营造良好的党建工作氛围。没有宣传报道扣2分。

宣传部

领导群团工作

10分

重视群团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发挥群团作用。

3分

领导和支持分工会、分团委、学生分会等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能够按时换届。机构不健全或不按时换届扣1分。

工 会

团 委

3分

定期听取群团组织工作汇报,专题研究群团工作,及时给予指导帮助。未听取汇报或未专题研究群团工作扣1分。

工 会

团 委

4分

支持群团组织创造性地开展爱岗敬业、争优创先、成长成才和校园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群团组织作用发挥不好扣2分。

工 会

团 委

100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

认真执行学校实施方案,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

20分

有领导机构,有实施方案,有学习实践活动制度。三项中缺一项扣5分。

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 组

办公室

20分

党员参学率高,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外干部参加活动积极性高。党员参学率位于全校后五名的扣5分。

40分

严格按照规定步骤开展活动,规定阶段、环节和内容高质量地完成。有一次未按规定完成扣3分,质量不高扣3分。

20分

活动有创新,有典型或经验,被校级以上采纳、推广或宣传。没有创新项目扣5分。

党建创新及考核说明:

1、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和校党委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求得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2、创新项目和内容通过征集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建立党建工作创新项目库,供各分党委参考。(具体创新项目和内容另行发布)

3、创新项目和内容根据其重要性或难易程度,设置5分、3分、1分三个分值区,由各分党委自主选择进行创新。

4、创新目标采取直接加分办法,计入党建工作综合考核体系总分,上不封顶。

党建工

作考核

领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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