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的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为加强我校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发展对象思想政治素质,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现就进一步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2013年起,我校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实行分级分层教育培训。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由分党委组织进行,对发展对象的培训由学校党校组织进行。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重在思想政治素质、党性观念、理想信念的培育,主要采取专题培训和经常性教育的方式进行。专题培训主要包括讲党课、观看专题教育片、专题讨论等形式。经常性教育可以通过与入党积极分子谈心,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政治理论学习、列席支部大会和新党员入党宣誓,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进行。

三、对发展对象的培训,重在思想理论素质的进一步提升,主要是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性质和纲领、党的指导思想和宗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内容,使发展对象深刻理解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

四、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由各分党委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成绩按满分100分计,于每年5月、10月向校党委组织部报送一次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和考核成绩。入党积极分子考核成绩达到80分以上的,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参加学校党校的集中培训。对发展对象的集中培训,由学校党校每半年举行一次,结业考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由学校党校发放合格证书。

五、各分党委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动态管理,建立和更新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既及时吸收新的入党积极分子,又及时清理不合格者。

 

 

附:《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及教育培训信息库》

 
上一篇文章:我校学习讨论落实活动集中学习培训圆满结束
下一篇文章:关于认真做好第34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地址:太原市坞城路140号   电话:0351-7666069   邮编:030006
   管理员邮箱 zzb@sxufe.edu.cn   备案: 晋ICP备06002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