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
根据我校上半年党建工作安排,结合发展党员工作实际,为了做好第34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校党委《分党委工作条例》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结业考试工作由各分党委组织实施,结业证由学校党校统一发放;
二、培训人数由各分党委根据今年上半年拟发展党员数的2—3倍安排;
三、请各分党委确定培训人员后,于3月18日前携带培训人员名单和教材款,到党委组织部领取培训教材,教材款每本17.8元;
四、培训工作和结业考试工作请于3月底前完成,并及时将结业考试成绩单报学校党校,以便发放结业证。
联系人:刘焕俊
联系电话:7666058
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