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分党委设置的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各分党委,党委各部门,各群团组织: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共山西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晋发〔2000〕14号),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我校分党委设置如下。



一、设立26个分党委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统计学院委员会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委员会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国际贸易学院委员会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委员会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委员会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旅游管理学院委员会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委员会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文化传播学院委员会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应用数学学院委员会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环境经济学院委员会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对外交流学院委员会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委员会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MBA教育学院委员会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委员会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机关委员会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教科委员会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后勤保障处委员会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委员会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委员会



撤销原学院(系)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党群党总支、行政一党总支、行政二党总支、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图书馆党总支、教辅党总支和后勤集团党总支机构设置。



二、部分分党委所辖范围



(一)机关分党委所辖部门包括:办公室,纪检办、监察室,组织部、党校,宣传部,统战部、机关分党委,工会,团委,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学工部、武装部,财务处,审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保卫处、保卫部,基建处,资产管理处。共18个部门。



(二)教科分党委所辖单位包括: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教材图书管理中心,实验教学中心,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学报编辑部,档案馆,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校友工作办公室,晋商研究院,应用经济研究院,系统科学研究院。共11个单位。



(三)公共管理学院分党委所辖单位包括: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学院。共2个单位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上一篇文章: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立健全党支部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文章:中共山西财经大学委员会基层党组织组成人员名单(2)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地址:太原市坞城路140号   电话:0351-7666069   邮编:030006
   管理员邮箱 zzb@sxufe.edu.cn   备案: 晋ICP备06002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