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党费缴纳方式的通知
各分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费收缴管理,改进党费缴纳方式,现对党费收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2012年3月1日起,分党委上缴党费时,直接存入学校在中国工商银行设立的党费专户(户名:山西财经大学,账号:0502121809026447732),财务处不再接收现金缴纳党费。
二、分党委应在将党费存入党费专户3日内,持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和学校印制的《分党委收缴党费报告表》,到财务处换取党费收据。
三、分党委要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按规定标准收缴,严格按每个季度规定时间上缴。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