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加强我校基层党的建设,做好经常性党员教育工作,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关于党费使用规定,结合我校现存党费的实际情况,经 2007 年 4 月27 日 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各基层党组织下拨党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下拨标准
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我校 60 % 的党费 上缴省高校工委, 40% 留作学校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本次下拨党费,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安排。下拨党费的计算基数为截止 2007 年 3 月31 日 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员人数,标准是教工党员每人 50 元,学生党员每人 10 元。
二、使用范围
下拨党费是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本次下拨党费主要用于党员日常教育,订阅党报、党刊,表彰先进,购买有关党的书籍资料,参观革命纪念地。
三、几点要求
1 、党费使用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规定范围使用下拨党费,严禁不符合使用范围的任何支出。凡不按规定范围支出的均不予报销,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2 、各基层党组织用下拨党费开展活动,须先垫付费用,待活动结束后持正规发票到组织部报销。
3 、报销办法为:各基层党组织报销人填写《山西财经大学报销汇总单》(详细说明开展活动的具体内容),经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在票据和汇总单上签字后,送组织部承办人审核,部领导签字后报销。
4 、下拨党费报销时间截止到 2007 年 11 月30 日 。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