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传达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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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华商学院党委:

根据省高校工委《关于认真做好传达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有关工作的通知》(晋高工组函[2008]7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08313日召开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新规定的传达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8313日(星期四)下午3

二、会议地点

南校区育才楼五层大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委员,华商学院办公室主任

四、会议要求

1、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一项严肃的事情,关系到每位党员的切身利益,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会议,通知参会人员按时到会,不要迟到、早退,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须在会前履行请假手续。

2、全体参会人员要认真对待本次会议,准备好笔和笔记本,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回去给每一位党员传达。

3、请各参会人员将本基层党组织流动党员数摸清,以便会后领取《流动党员小读本》。

党委组织部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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