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及时办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党员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也是增强党员的党性和组织观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为了规范我校党员组织关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在校内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调动(以下简称“工作调动”)的党员,本人都要及时接转组织关系。
二、在本通知下发之前,工作调动的党员,如已在新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并按时交纳党费的,视为组织关系已转入新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如一直在原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并按时交纳党费的,请本人尽快到党委组织部接转组织关系;如既未在原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也未在新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并且已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的,视为自行脱党。
三、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凡工作调动的党员,本人必须在离开原单位后两周内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教育,并督促党员在工作调动后及时接转组织关系。
二〇〇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