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华商学院党委: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的要求和省委的安排部署,我省已全面启动实施了省、市两级党委联系高级专家制度,今年将开展市(厅)级党委(党组)联系万名高级专家的工作。根据中共山西省高等院校工作委员会、中共山西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推荐选拔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联系的高级专家的通知》(晋高工[2008]6号)要求,现就我校推荐选拔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联系的高级专家和校党委联系的高级专家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联系的高级专家人选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件一。
二、校党委联系的高级专家人选条件
校党委联系的高级专家是指在教育系统、本专业学科领域有较大贡献,有较大影响力或发展潜力,在推进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各类高级专家。所推荐人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质优秀,学风正派,遵纪守法。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积极投身我校教育事业,主动为我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在科技攻关、人才培养等方面成绩突出。
3、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社会影响力,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在我校本专业学科领域做出贡献,享有较高声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项目主持人;承担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经费在5万元以上)主持人。
(2)横向研究项目(经费在20万元以上)主持人。
(3)“山西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山西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山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
(4)山西省青年学科带头人;山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
(5)山西省教学名师、山西省高等学校青年学科带头人、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山西省普通高校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6)现任全国学术团体(学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省级学术团体(学会)副理事长(副会长)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7)在金融、财会、外贸、法律、文艺、新闻、出版等领域,有突出业务成果和重要贡献,对推动专业领域的发展有重大影响,并为校内外同行公认的专家学者。
(8)在其他方面享有声誉、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4、身体健康,在职在岗。
同等情况下,对优秀中青年专家予以优先考虑。
三、推荐方法程序
1、宣传动员。各基层党组织要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做好推荐选拔工作。
2、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符合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联系的高级专家条件的人员在申报时,需填写《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联系的高级专家信息表》(一式三份、并制作word格式电子表格);符合我校党委联系的高级专家人选条件的人员在申报时,需填写《山西财经大学党委联系的高级专家信息表》(一式两份、并制作word格式电子表格);同时提交能够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符合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联系的高级专家条件和校党委联系高级专家条件的人选同时上报。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12日。
3、资格审核。由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对申报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党委研究。根据推荐条件和我校组织人事部门的审核意见,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推荐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联系的高级专家参评人选和校党委联系的高级专家初选人选。
5、校内公示。对推荐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联系的高级专家参评人选和校党委联系的高级专家初选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6、上报备案。对校党委研究确定联系的高级专家上报省高校工委组织部备案。
参加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联系的高级专家的评审,由省高校工委组织部按照学科分类,组织进行,择优确定初选名单,报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研究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选拔名额
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联系的高级专家的名额,初步确定为300名左右。我校凡符合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联系的高级专家人选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参加评选。校党委联系的高级专家的名额初步确定为20名左右。已确定为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不作推荐。
五、组织领导
推荐选拔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联系的高级专家和校党委联系的高级专家的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由各基层党组织负责组织申报。
六、推荐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推荐出来,不得遗漏。
2、推荐选拔的各级高级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集中推荐选拔工作结束之后,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调整、补充。对新涌现出来的各领域优秀专家,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推荐上报。高级专家工作调动、职务调整、退休离岗、获得重大成果和奖励以及变故等事项,要及时报告校党委组织部。
3、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条件、规定的时间积极申报。
联系人:李艳苹 魏静芳
联系电话:7666891 7666058
电子邮箱:vip8818@163.com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