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暨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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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党委、党群各部门:
   为了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认真总结和充分展示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取得的成果,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加强“五支团队”建设,推进学校转型发展、科学发展做贡献。根据省高校工委的安排,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之际,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全校共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优秀共产党员1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0名。评选的优秀共产党员中,在职教职工和学生中的党员100名,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2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领导班子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好,广大党员理想信念坚定,认真践行宗旨,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能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有力,落实工作目标成效明显,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工作机制好,认真执行校党委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制度完善,规范高效。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领导班子和党建工作得到群众称赞。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创先争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弘扬正气,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教职工党员具有高尚的职业操守,积极投身学校建设和发展,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学生党员具有较强成才意识,学习成绩优秀,发挥模范作用。中共正式党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党性强,作风正,公道正派,廉洁奉公。连续从事党务工作两年以上。
   三、评选办法
   在校党委领导下,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各基层党组织根据评选条件,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推荐,然后由分党委研究确定本单位的推荐对象,并对确定的先进个人进行考察;
   (二)根据评选条件对各分党委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同时听取纪检部门的意见。经会议评审,提出初评意见;
   (三)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
   (四)校党委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四、具体要求
   (一)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标准,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要把评选工作与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主题活动相结合,与巩固和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相结合,推动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二)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基层岗位倾斜。各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在2人以上的,应至少推荐1名教师党员;名额在3人以上的,应推荐1名学生党员。推荐的优秀党务工作者应是分党委书记、分党委副书记、党支部书记或党务部门的同志。推荐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应从严掌握。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各分党委根据评选条件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推荐。
   (三)为保证推荐对象符合规定的名额和结构要求,各分党委在报送推荐对象前,要与组织部进行沟通。报送的推荐对象材料包括:《山西财经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山西财经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山西财经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表格一式两份(A4纸打印),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于6月20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附件:
   1、山西财经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山西财经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3、山西财经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4、山西财经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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