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
根据省高校工委为我校下达的2009年发展党员计划,结合我校党员队伍现状,经研究,现将2009年发展党员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发展党员的计划
我校2009年教工党员发展计划由党委组织部统筹考虑,不进行具体分解。学生党员发展计划结合各分党委现有学生数和我校学生党员分布状况进行分解下达,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二、发展党员的几点要求
1、各分党委要按照组织部下达的计划数,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的十六字方针,严格发展党员的程序和条件,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统筹安排好全年的发展党员工作。
2、要积极做好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重点加强对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以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青年教师的培养教育,主动引导并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人员吸收到党内,以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
3、要重点做好在研究生和二、三年级本科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积极加强对一年级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时吸收入学前被原单位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入党,力争实现低年级有党员。要注意吸收思想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秀、各方面表现突出、未担任学生干部的普通学生和女学生入党,进一步优化发展结构。要继续控制在本科毕业生中发展党员的数量,每次在毕业生中发展的党员数一般不超过当次发展数的10%。
4、根据省高校工委党内统计半年报、年报工作要求和我校工作实际,各分党委向党委组织部报送发展对象预审材料的时间上半年截止到
6月15日,下半年截止到
11月15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指标,且当年发展计划不得转入下一年使用。
附件:分党委2009年度发展学生党员计划表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
抄报:杨怀恩书记
附件
分党委2009年度发展学生党员计划表
基层党组织名称
| 计划数
| 基层党组织名称
| 计划数
|
本科生
| 研究生
| 本科生
| 研究生
|
经济学院分党委
| 15
| 5
| 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党委
|
| 13
|
统计学院分党委
| 19
| 5
| 经贸外语学院分党委
| 20
| 4
|
财政金融学院分党委
| 50
| 16
| 文化传播学院分党委
| 22
|
|
国际贸易学院分党委
| 30
| 10
| 应用数学学院分党委
| 14
|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党委
| 23
| 4
| 环境经济学院分党委
| 15
| 1
|
信息管理学院分党委
| 25
| 2
| 体育学院分党委
| 10
|
|
工商管理学院分党委
| 30
| 10
| 对外交流学院分党委
| 39
|
|
会计学院分党委
| 40
| 12
| 研究生学
院分党委
|
| 4
|
旅游管理学院分党委
| 15
| 4
| 继续教育学院分党委
| 15
|
|
公共管理学院分党委
| 43
| 20
| 华商学院分党委
|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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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分党委
| 15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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