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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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对于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对于建设学习型基层党组织、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认真贯彻从严治党方针,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的通知》(中办发〔2006〕21号)和 《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三个作用这一主题,突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这一重点,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落实教育责任,确保教育效果。

二、主要目标 

(一)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党的观念、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拒腐防变;严守党的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增强党员工作能力。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做好本职工作和带领师生员工创造性工作的能力。 

(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学习、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成为自觉学习的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勇于创新和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模范、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模范以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模范。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联系实际,促进各项工作;

(二)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召力,激发党员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

(三)坚持面向全体党员,分类实施,按需施教,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四)坚持教育与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五)坚持开门搞教育,虚心向群众学习,接受群众监督;

(六)坚持常抓不懈、不断创新,努力实现党员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基本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

(二)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五)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

(六)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现代大学管理知识和相关业务技能教育。 

党委组织部门可根据党和国家形势需要、校党委中心工作要求和不同岗位党员实际情况,按照年度或学期,有重点地安排具体教育内容。

五、方法途径

(一)严格组织生活。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是基层党组织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加强党员教育、严格党员管理的重要形式和载体。要把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作为党的组织生活的一项基本内容,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坚持始终。通过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等方式,努力拓宽党员经常性教育渠道,丰富党员经常性教育内容,提高党员经常性教育效果。

(二)抓好学习培训。校、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参加中心组理论学习,并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集体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积极参加上级和学校举办的干部教育培训;各级党组织要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组织专题研讨和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集中学习培训。要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党校建设,保障党员教育阵地、师资力量和教育经费;充分利用现代网络资源,积极开展党员网上学习活动;通过开展读书活动、知识竞赛、学习交流、评选表彰等方式,进一步调动广大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实践锻炼。组织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采取多种手段,增强活动吸引力,调动广大党员参与积极性,使广大党员在实践中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意识,不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改进、自我提高。党员教师要积极开展教书育人活动,党员干部要积极开展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学生党员要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开展实践活动,为广大党员更好地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

(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启发和教育。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员经常性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考核体系。建立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组织协调,纪检、宣传、党校等有关部门参与,各分党委组织实施的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分工协作、运转高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履行职责,狠抓落实。各分党委要加强对本单位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教育制度,落实教育任务。要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保证教育覆盖面。要对党员参加经常性教育的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强化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优、选拔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要切实保障教育培训时间,党员每年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在此基础上,教工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学生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6学时,新党员入党后一年内参加集中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对因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难以参加集体教育培训的党员,应区别对待,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落实教育要求。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集体教育培训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长期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三)及时指导,强化检查。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全校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发掘、总结和推广教育中的先进典型。各分党委也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的指导检查,积极创造有利环境,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推动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健康开展。

 

 

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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