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规范和严格我校党的组织生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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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坚持认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一项重要组织措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规范和严格我校党的组织生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以党支部和党小组为单位组织的、与党的组织建设有关的活动,其主要形式是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组织生活会以及党课、党员思想汇报等。

党的组织生活应定期进行。其中,设党小组的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离退休党员的组织生活一般每月进行一次。

二、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1、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并结合本支部的实际讨论决定本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和业务知识等。

3、听取党员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研究群众思想工作。

5、讨论发展新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

6、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有教育意义的其他形式的活动。

三、党的组织生活的时间  

党的组织生活的时间,教学单位和图书馆一般为双周二下午 4:00—5:30,离退休人员一般为每月第二个周二下午3:00—4:30,其他单位一般为双周五下午4:00—5:30。

四、党的组织生活的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  

1、党总支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开展党的组织生活的领导, 对所属党支部党的组织生活应定期进行安排和监督检查,并指导党支部制定好具体的组织生活制度,特别要制定好“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和党员思想汇报制度等。

2、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进行党的组织生活的教育,要使党员懂得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意义,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提高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自觉性。要认真组织好每一次党的组织生活,不断提高党的组织生活的质量。对于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其除名,并经党总支审查后报校党委批准。

3、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分别是党总支和党支部开展好党的组织生活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本总支和本支部党的组织生活。

4、校党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全校各党总支和党支部开展党的组织生活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对各党总支和党支部开展党的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检查。

5、党总支、党支部党的组织生活的开展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条件,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执行不规范、质量不高的党总支和党支部,不能参加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

   

   

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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