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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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工作的通知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95周年,也是我校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展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党务工作者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一学一养”主题活动,推动我校五大发展战略和“三五工程”的全面实施,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纪念建党 95周年之际,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为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全校共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1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具体名额分配附后)

二、评选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守党的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密切联系群众,工作认真负责,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业绩突出。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师生群众广泛赞誉。应为中共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建的新方法新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业绩突出。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应为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或党务部门工作人员,连续从事党务工作三年以上。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学校发展、服务师生群众方面成绩显著。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真抓实干,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三、评选办法

在校党委领导下,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评选,以党支部为单位,在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推荐,然后由基层党委研究确定本单位推荐对象。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由各基层党委进行推荐。之后将相关推荐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

(二)党委组织部根据评选条件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召开有关会议进行评审,同时听取纪检部门的意见,提出拟表彰名单。

(三)校党委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四)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

(五)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状进行表彰。

四、具体要求

(一)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标准,宁缺毋滥,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要把评选工作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一学一养”主题活动紧密结合,与巩固和扩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衔接起来,不断推进我校教育事业发展。

(二)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基层岗位倾斜。推荐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从严掌握,原则上不超过20%。各学院优秀党员推荐名额在2人以上的,应至少推荐1名教师党员。

(三)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推荐情况报告,《山西财经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山西财经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山西财经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JPG 格式,文件名为推荐对象姓名); 表格一式两份(电子版并附纸质版,纸质版统一用A4纸打印),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于622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联 系 人:高秀平          联系电话:(0351)7666069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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