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省高校工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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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党委:
   根据省高校工委《关于开展2010-2012年高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晋高工组[2012]17号)精神,省高校工委将在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在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为做好我校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重点范围
   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努力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
   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师生,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根据省高校工委要求,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点范围是分党委和党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的重点范围是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岗位的党员,原则上不推荐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在建党90周年之际受到省高校工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
   省高校工委分配给我校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为3个,优秀共产党员为2名。原则上各分党委只推荐一个先进基层党组织或一名优秀共产党员。
   三、评选推荐的方法步骤
   在校党委领导下,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坚持走群众路线,把评选条件公布于众,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主要方法步骤是:
   1、基层组织推荐。根据评选推荐的基本条件、重点范围和名额要求,各分党委在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分党委会议,确定推荐对象。对推荐出的先进典型要认真审核,注重实绩,经得起检验。
   2、组织考察。在分党委推荐的基础上,校党委组成考察组,对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对象进行考察。
   3、会议评选。由考察组和党委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召开初评会议,评选产生推荐对象。
   4、公示。通过校园网、公告栏等方式,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同时听取纪检等部门的意见。
   5、决定上报。校党委研究确定评选推荐对象,并上报省高校工委。
   四、具体要求
   1、各分党委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评选活动与基层组织建设年、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努力形成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做贡献、争当表率,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良好风气。
   2、推荐的先进典型要填写《高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高校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各1份(统一用A4纸打印)并电子版,于5月23日下午5:00前送交党委组织部。
   3、填报表格的有关事项:姓名、单位职务、党组织名称等,一律使用全称;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情况主要包含党员数量和有无重大责任事故等;有关时间的填写采用阿拉伯数字表述;“主要事迹”控制在300-500字,由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缩写而成。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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