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我校第3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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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党委:

为了进一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思想素质,夯实党员发展基础,根据《山西财经大学关于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晋财大党【200939号》精神,现将全校第3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各分党委可于20091012日至1031日之间进行安排,集中培训一般不少于5讲,每讲不少于2小时。

二、培训内容

1、《大学生党课教材》;

2、《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

3、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公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专题内容等。

三、培训方式

《大学生党课教材》以入党积极分子自学为主,《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专题辅导为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公报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专题内容以座谈讨论学习为主。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多样的方式进行,不断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

入党积极分子人数较少、不能组成培训班的,分党委之间可联合组织培训。

四、培训师资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师可由分党委书记、副书记或分团委书记担任,也可聘请学校党委常委、党群部门负责人和马列、思政课教师讲授。

五、培训要求

(一)各分党委要高度重视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把各分党委承担的首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任务完成好,真正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作为对入党申请人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教育工作抓紧抓实。

(二)各分党委要统筹安排培训计划,合理确定培训人数和结构,既要满足党员发展工作需要,又要确保培训工作质量,一般以年度发展党员人数的2-3倍考虑全年培训数量为宜。培训人数确定后,请及时告知党委组织部,以便统一到省高校工委联系和购买培训教材。

(三)各分党委要认真做好师资遴选和聘任工作,按照师资选任范围和要求,严把师资质量关,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要认真做好培训结业考试工作,严格试题管理,严肃考场纪律。考后一周内,请各分党委将入党积极分子考试成绩报告单报送党委组织部,经审查后对培训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发放全校统一的结业证书。

(四)培训期间,党委组织部将对各分党委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对不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培训工作的单位,要及时进行纠正;对组织松散、纪律松懈、不能保证培训质量的单位,要重新进行培训,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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